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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部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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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学校就业工作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各部门、各培养单位、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预期目标,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全员参与就业,促进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培养单位热心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导师代表、教职工代表;各培养单位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处级干部;2022届毕业生辅导员(本科生、研究生均可)。

二、评选名额

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全校最终表彰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

2.道德情操高尚、职业素养优良,热爱就业工作,认真钻研业务,服务意识强,敢于实践和创新,工作表现突出。

3.业务能力过硬,积极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去向,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充分推荐毕业生就业,成效明显。

4.心系毕业生,无私奉献,注重实效,具有良好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能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受到毕业生的肯定和好评。

四、相关说明

1.坚持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由各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全校公示的方式产生。

2.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就业工作实际,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注重比例协调。各培养单位推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在全校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要注重推荐在学生就业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导师代表和热心就业的教职员工,综合权衡后推荐最佳人选。

4.按时报送材料。各培养单位请于20221222日上午12:00前将先进个人有关材料报送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2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le2016@snnu.edu.cn

推荐评选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就业中心吴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310327



学生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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